明法于心 普法于行一一安顺市镇宁自治县诚信法律服务所联合丁旗街道司法所在新房村开展法治培训活动

活动中,镇宁自治县诚信法律服务所汪朝荣作为新房村的法律顾问,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了专题法治讲座,并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解涉及家庭、婚姻、继承,合同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旨在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真本领,推动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同时,还对参训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培训结束后,镇宁自治诚信法律服务所汪朝荣和丁旗街道司法所周健还开展了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向村民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把法律知识传送到群众身边。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通过开展法治培训活动,大大增强了村民的法治素养。村民们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活动不仅使他们明白了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性,更进一步发挥了基层人熟、地熟、事熟的乡土人情优势。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村党支部书记吴德胜动情地说,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到村里开展法治培训活动,帮助“法律明白人”担当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社会治理“守护员”,持续释放基层法律服务新效能,为促进新房村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空间。 来源;驰骋网

Happy泼Day!湖南衡阳玛雅海滩全民泼水节夜场爆燃夏日

当避暑玩乐胜地遇上泼水狂欢节,一场夏日专属惊喜正在持续发酵!为推进文旅兴城,持续点燃夏日嬉水热情,衡阳玛雅海滩水公园盛情打造2024“Happy泼Day!”夏浪狂欢节夜场,将于6月29日燃爆启幕!异域风情的主题活动,多种多样的炫酷玩法,衡阳玛雅海滩水公园年度“夏浪狂欢轰趴”正式打响!日夜畅玩,每天13:00-22:00嗨浪时光,带游客体验深度嬉水玩法,系列异域演艺和丰富多彩的趣味活动,夜场续航开启快乐无上限! 4大狂欢 万人造浪 燃动夏夜嗨浪盛宴 据了解,本次玛雅狂欢泼水节活动亮点纷呈。6月29日-9月1日连续日夜畅玩,衡阳玛雅海滩水公园特别策划了一大舞台、3大节点活动、四大泼水盛典,带来全新戏水体验,掀起夏日嗨浪新高潮,打造玛雅欢乐新玩法。 园区还将打造全新休闲购物觅食场景,欣赏衡阳最美天空的chill好去处–落日微BAR,街头氛围感满满的星光市集,夏日夜晚新奇有趣的星光夜市。满足一天吃喝玩乐,全家游玩好去处。 华中最大户外消暑泼水节,异域风情融入夏日海滩,狂欢大巡游,万人水枪大战一触即发;福气泼深 · 迎宾秀、泼天富贵 · 祈福大典、撒泼一夏 · 泼水大战、乘风泼浪 · 水上飞人、太泼辣 · 泼水狂欢大巡游、放肆泼辣 · 夏日狂欢秀等精彩演艺全天轮番嗨,更能偶遇玛雅帅哥NPC享受独家服务。 同时,盛夏夜场狂欢期间DJ&MC驻场互动演出、乐队金曲时间、夏日民俗演艺、阵营水枪大战+水飞表演、灯光烟花秀等精彩活动将夏日仪式感直接拉满!在超万平大型“音浪泳池”中燃动星光夜场。最令人期待的当属“夏浪烟花SHOW”,在衡阳玛雅海滩浪漫上演,将夏日浪漫发挥到极致,白天万人湿身大战,夜幕降临,超嗨的电音挑动着你的心房,直至漫天烟花的到来,将这欢乐的一天推向高潮。…

衡阳蒸湘区:禁毒宣传群众齐参与共绘无毒生活新篇章

蒸湘区禁毒办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毒品模型 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禁毒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近期,衡阳市蒸湘区禁毒办组织各镇街和各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构筑起全民抵制毒品的坚实防线 为进一步增强青年的防毒意识,蒸湘区禁毒办联合南华大学、市强戒所等单位开展了2024年蒸湘区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暨“青春至美·湘伴无毒”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禁毒巡回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禁毒知识宣讲、集体宣誓、互动科普、趣味游戏等内容一环接一环,让现场观众在“眼见为实”中真切感受毒品对身体和家庭的无情摧残,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毒品预防的关键在于宣传教育。雨母山镇在东阳广场举办了2024年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镇禁毒办及8个村(社区)均设置了宣传点,活动现场张贴了禁毒海报,设置了禁毒宣传展板和禁毒知识咨询台,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了群众关于毒品问题的咨询。此外,活动还邀请了禁毒志愿者进行了禁毒知识讲座,用生动的案例向群众普及了毒品的危害和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远离毒品,从我做起。”……呆鹰岭镇积极组织并举行了以“全民参与,共筑无毒健康家园”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摆放新型毒品宣传展板、展示毒品仿真模型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毒品的危害,深入讲解毒品的种类、危害以及防范措施,使群众深入了解禁毒知识。在强化禁毒宣传的同时,呆鹰岭镇还注重对涉毒人员及其家庭的人文关怀和帮扶工作,通过心理辅导、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措施,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为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联合街道禁毒办联合洪家湾社区组织禁毒志愿者在辖区范围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们在广场中央摆放宣传栏、展示毒品模型,禁毒志愿者为广大社区居民分发禁毒知识小卡片、禁毒倡议书等禁毒宣传资料,讲解预防毒品的相关知识,增强他们知毒、识毒、拒毒意识,使禁毒知识深入人心。 红湘街道禁毒办和联合新村社区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在社区会议室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现场,社区禁毒专干通过发放、讲解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各居民代表讲解毒品种类、特性、识别方法以及犯罪分子藏毒方式等禁毒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加入禁毒志愿者队伍,提高了辖区居民识毒、拒毒、防毒能力,为构建和谐社区奠定了基础。 为让大家对毒品危害有更清醒的认识,蒸湘区民政局开展了以“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危险的药物》禁毒宣传片,该局相关负责人就禁毒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组织工作人员推进毒品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服务机构,进一步筑牢禁毒防线。 多形式、多场次的禁毒宣传系列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识毒能力,增强了禁毒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蒸湘区将不断丰富禁毒宣传活动形式及内容,坚持惩治毒品犯罪与禁毒宣传相结合,筑牢禁毒“防护网”,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刘柯 廖艾平)

衡阳石鼓区:闻“汛”而动 打好防汛主动仗

连日来,湖南省衡阳地区遭遇持续性强降雨,6月24日8时至26日8时,全市平均降雨87.5毫米,为今年以来降雨最强值,防汛形势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石鼓区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对重点区域布置防御工作,构筑汛期安全“堤坝”。 (监测水位情况) 面对严峻汛情,区领导亲赴一线实地督查防汛备汛有关工作,并强调要坚决筑牢防汛安全之基,抓紧抓细抓实各项防汛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面对持续性暴雨,各镇街迅速反应,连日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水库、塘坝、道路、水渠和危房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几处淤泥堆积的道路和水渠开展了清淤排险。连续的强降雨天气会导致土质疏松,极易出现山体滑波、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各社区工作人员不辞辛劳地对辖区内的危房、在建工程等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再清查行动,尤其对存在问题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坚决不让危房内有人员居住,同时不断提醒周边居民提高安全意识。深夜时分,黄沙湾街道两委值班人员还不顾疲惫,前往青石水库、荷叶塘水库、建新水库查看泄洪情况,仔细检查南岳高速路涵洞的安全隐患,并前往辖区内涝点、山体滑坡灾害点进行重点巡查。 (石鼓城管处理围挡倒塌隐患) “慢一点,注意安全……”黄沙湾街道村干部紧急将村民转移到安全区域。“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第一时间就来帮我转移,不然山体滑坡的话,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进步社区二组王家明紧握村干部的手感谢地说。 6月24日,石鼓辖区遭遇了入汛以来最强暴雨过程,湘江洪峰过境,石鼓书院段湘江沿岸水位距离警戒水位仅0.95米,仍在缓慢上涨,各街道、部门迅速启动24小时轮守值班制,值班人员加密巡查频次,全天候观察水域情况,全时段监测水位变化,详细掌握降水及洪水位资料,并及时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察看内涝情况,提醒行人和车辆远离内涝区) 今天,短暂的降雨结束,积水点位退去,区环卫工人带着铁锹、扫把将道路上留存的淤泥、垃圾、树枝等杂物清理干净,将道路边倾斜的隐患围挡进行清除和校正,并树好警标识。 自进入汛期以来,石鼓区将防汛抗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做好实时监测工作,提前在强降雨重点影响区域预置抢险力量,并配备充足的装备物资。截至目前,石鼓区已累计派出20多个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工作,组织30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汛期河道巡逻和重点区域巡查,成功处理安全隐患13处,管控地质灾害点8处,筑牢了全区安全防护墙。( 李霞)

民警跨越大半个中国追回群众被诈骗资金76万余元!

在宁静祥和的城市背后,电信诈骗案件如同暗流涌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悄然打响,在这场与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较量中,湄潭县公安局湄江派出所的民警们以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跨越大半个中国,成功为群众追回了合计76万余元的血汗钱。 被诈骗群众求助警方,派出所民警千里追赃。 3月初,湄江派出所接连收到群众报案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了解情况后,湄江派出所案件办理队民警立即展开行动、立案侦查、追踪赃款。接连数月,民警们一直奔波在追赃的路途中。 “三个月来,我们走了近30个市级城市,最南边是广西,最北是黑龙江齐齐哈尔,最西是新疆乌鲁木齐,最东边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差不多跨越了大半个中国吧!”湄江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可在后来的工作中谈到。 从戈壁到东方边陲,坚守初心不忘始终。 在开展工作进程中,办案民警犹如猎豹般追踪着诈骗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纵使跨越大半个中国,从黔北的山水间,到繁华的都市街头,从一望无垠的戈壁滩,到“东方边陲的明珠”,这一路上,是无数个不眠之夜、是无数顿泡面加持,是与时间赛跑的紧迫、是与狡猾诈骗分子的斗智斗勇。期间,线索中断、证据搜集艰难、嫌疑人身份频繁变换……每一个挑战都考验着民警的智慧,磨砺着民警的毅力,但也正是这些挑战,更坚定了他们“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 组织被诈群众,现场进行发还。 终于,历时3个月,民警用忠诚和汗水,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共计76万余元。近日,湄潭县公安局湄江派出所组织受害群众举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追赃挽损发还仪式,在发还仪式开始前,派出所首先组织受害群众开展讲座,由办案民警陈可给受害群众通报资金追回情况,并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切实提升群众防诈意识,保护自己的“钱袋子”。 发还仪式上,当追回的一笔笔被骗资金重新回到受害者手中,这一刻,群众激动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不仅是一场反诈的胜利,更是对湄江派出所全体警察无私奉献和英勇无畏的最佳注解。“很感激、也辛苦我们的警察同志,没想到还能追回来,真的谢谢你们!”感激的同时,群众也将一面面锦旗递送给民警,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以及对公安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编辑 编辑 人民公安为人民,坚守职责使命。 这场跨越大半个中国的追踪,不仅彰显的是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更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湄潭公安始终用实际行动在证明:无论困难多大,正义与人民的利益永远是他们前行的动力!来源:湄潭公安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种毒治病?真刑!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 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但有人却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 认为罂粟可入菜?可观赏?可治病? 不能!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株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 重则犯罪判刑 案情回顾: 2021年,黄某某在湄潭县某镇街上赶集时购买了一包草药,回家煎药时发现草药中有罂粟种子,就将罂粟种子取出存放在家中。2022年10月,黄某某欲使用罂粟果治疗咳嗽,将罂粟种子播种在房屋楼顶的花盆内。2023年4月12日,公安机关在黄某某房屋楼顶查获罂粟1059株。 2023年7月6日,湄潭县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向湄潭县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1日,湄潭县法院以黄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普法: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同时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广大人民群众切勿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用于食用、药用。否则,菜没吃到,病没治好,却尝到牢狱之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珠海市金湾区检察院到赤学习交流

为充分发挥珠遵两地结对协作优势,加强双方日常沟通交流,立足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保障东西部协作大局,6月26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到赤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期间,双方通过座谈讨论、现场考察等方式,围绕深化检察护企专项工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等工作内容,开展沟通交流,共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措施路径。 来源:赤水检察 文稿 | 刘 剑

凤冈:有“警”无险,民警救助摔倒老人

​6月23日,进化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摔倒老人,赢得老人及家属的一致肯定。  22时许,进化派出所民警驾驶车辆回家时,发现一名群众躺在路边,一动不动,意识到不对劲的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经查看,民警发现躺在路边的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好在老人意识清醒,只是摔倒后无法移动。见此情况,民警立即联系120开展救助。不多时,救护车赶到现场,民警又协助医护人员将老人抬上救护车前往镇医院救治,并通知老人家属赶往医院。事后,见到帮忙的民警,老人家属激动地向民警表达了感谢。目前,因送医及时,老人已无大碍。来源:凤冈公安

慈善动态丨贵州省慈善联合会莅遵调研慈善工作

6月26日,贵州省慈善联合会会长、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鸣明,贵州省慈善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贵州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原党组书记、省人大选任联委原副主任委员何萍莅遵调研慈善工作。遵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明岩,遵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波,遵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治国及遵义市慈善总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陈鸣明一行先后前往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和遵义市壹和志愿者服务发展中心实地考察,充分了解企业在慈善工作中的社会赋能,基层慈善组织的运行状态、项目情况、效能发挥等内容,对遵义慈善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肯定。 座谈会上,宋波从遵义市慈善事业基本情况、慈善事业发展措施及工作成效、公益慈善项目管理、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情况汇报。宋波表示遵义慈善工作正在积极探索“慈善+N”模式,把慈善作为链接多元化资源的有力抓手,多样化设立慈善基金,并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立足民政主责主业,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项目执行,促进慈善事业更好地服务民生福祉改善,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陈鸣明对遵义慈善工作做出了肯定。表示慈善工作最重要的是能够落实落地,要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慈善工作是“雪中送炭、拾遗补缺”,要让群众在困难时有依靠,在无助时有温暖。陈鸣明表示遵义在社区慈善工作中走在前列,探索设立社区(村)慈善基金,在社区中传播慈善理念,宣传慈善文化,引导社会大众参与慈善,让社区居民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人,构建“人人参与慈善,人人享受慈善”的“大”慈善氛围,为有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岩表示慈善一直是民政工作中重要的一环。要打开思路,在积极探索、加大宣传上下功夫,提高精准度、把握有效度,让遵义慈善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明岩表示:“慈善大有前途”,慈善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所有单位都要重视和发展慈善工作。“慈善大有可为”,慈善工作是为群众搭建了一个需求与供给的平台,要积极组织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参与慈善。“慈善大有作为”,一是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效能,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壮大实力,充分发挥企业在慈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慈善与企业的双向奔赴;三是注重实效,要做好管理、监督制度,做到精准化、透明化,让遵义慈善事业健康成长。 来源:遵义市慈善总会宣传部

遵义市通报5起典型案例

编辑 ​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电子秤、加油机等民生计量的经销和使用,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计量消费环境,遵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子计价秤等民生计量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深化“缺斤短两”专项整治成效。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民生计量违法典型案例。 01 遵义市播州区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进行蔬菜配送案 播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播州区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计量专项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使用电子秤对正在出库的蔬菜进行称重,但其中正在称重的两台电子秤TCS-300未见检定合格标识,也不能提供已经检定合格的检定证书。经调查,该公司购进的10台电子秤,其中8台已检定、2台未检定。该公司将2台未检定的电子秤直接投入使用,对配送的蔬菜进行称重,称重结果作为该公司与签约单位双方价款结算依据。该公司使用的电子秤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非自动衡器,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行为违反了《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据《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播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3000元。 02 红花岗区杨某使用不合格电子台秤案 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巡查时,对杨某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台秤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电子台秤通过操作“2020加去皮密码”可实施计量作弊,称重1000克按“1”键显示1050克,按“2”键显示1100克,按“3”键显示1150克,按“4”键显示1200克。杨某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合格电子台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场没收不合格电子台秤,并处罚款1500元。 03 正安县某卫生院使用超检定周期医疗器械计量器具案 正安县市场监管局对正安县某镇卫生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卫生院正在使用的一台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设备上贴有检定合格证,但现场查验该设备已超过检定周期。经查,该卫生院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用于检查收费,其行为违反了《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据《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正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中心不得继续使用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7000元。 04 湄潭县某珠宝店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案 在专项整治检查时,湄潭县市场监管局对位于遵义市湄潭县湄江街道太阳城购物广场某珠宝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其店内摆放着电子天平JJ-300,该电子天平未加贴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标志,该店铺现场无法提供计量检定相关有效证书,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查,该电子天平是当事人对到店加工的金、银材料进行称重时,与顾客确认金、银饰品重量时使用。该店铺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湄潭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店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 05 赤水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赤水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赤水市天台镇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使用的自动衡器(地磅)显示器上张贴的贵州省强制检定合格证已超过有效检定期,且该经营场所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时间长达3个月,无法提供有效检定报告。该合作社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赤水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农民专业合作社停止使用该计量器具,并处罚款300元。来源: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