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庆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贵州泓瑞隆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余庆县财富广场消防控制室4名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贵州泓瑞隆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关于消防控制室值守
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等
需牢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指出,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指出,消防控制室应单独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同时必须采取防水淹措施。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同时,相关规定还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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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第十五条规定,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2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要求,值班人员在对火灾报警器进行日常检查和交接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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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指出,对于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值班室值班制度的,或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守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重视消防控制室 筑牢安全“防火墙”
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遵义消防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 : 余庆县消防救援大队 ▌通讯员 : 刘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