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相同的错误不犯第二次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
本该吸取教训,遵法守规
然而偏偏有些人还是不长记性
铤而走险
再次饮酒“以身试法”
触碰法律红线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6月17日凌晨01时19分许,湄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湄潭县湄江二小路口开展酒驾查缉时,发现一辆电动车行驶缓慢,且有往另一方向掉头的意图,执勤民警随即拦停该车辆,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在靠近驾驶人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二次酒后驾驶在遵义市湄潭县被查获)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在民警的询问下,蒋某某讲述了自己饮酒驾驶的过程,并坦白自己是第二次被查获了。经民警核实,蒋某某在6月16日凌晨04时35分许就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黔南州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过,目前驾驶证仍处于暂扣状态。

(第一次酒后驾驶在黔南州福泉市被查获)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时隔不到24小时竟再次饮酒后驾驶车辆。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蒋某某表示知道错了,感觉自己没有喝多少,而且认为酒后驾驶电动车不违法,抱着这么晚了交警肯定也下班了的侥幸心理才骑车上路,没想到又被查了。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对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

酒驾屡教不改
后果比你想象中严重得多

酒驾的危害 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往往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驾车到底有哪些危害呢?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遵义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把酒驾当儿戏
拿他人和自己生命开玩笑
来源/湄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