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
全市白酒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告诫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白酒生产经营秩序,切实治理白酒市场乱象,维护我市酱香白酒品牌形象,遵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广大白酒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生产经营的白酒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违规添加食用酒精以及呈香、呈色、呈味物质生产白酒。
严禁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傍名牌,打擦边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相似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投机营销。
严禁借 “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误导营销。
严禁虚假标注年份酒、洞藏老酒、长毛酒,利用低质酒冒充高端酒虚假营销。
严禁为博取眼球、获取流量,贬损名优白酒声誉,低俗、恶俗炒作营销。
严禁利用遵义“1935”、遵义会议会址以及其他与红色资源相关的文字或图案营销。
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我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投诉举报热线12315。 来源: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