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安法院民庭成功调解两起焚烧杂草导致果木被毁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聚焦:果树被毁引纠纷

村民甲、村民乙与村民丙、丁夫妇系同村村民,村民丙、丁于2025年3月焚烧杂草,不慎引发山火,造成村民甲、村民乙自留地里近一百棵的果树被烧毁,村民甲、村民乙分别将村民丙、丁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双方在赔偿金额、责任承担等问题上各执一词,情绪对立,矛盾一度激化。

倾情调解:法律交融促和谐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敏锐地认识到该案件标的额虽小,但若简单判决可能加深邻里隔阂,不利于基层和谐稳定。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法官决定全力开展调解工作。

1.查看现场,明晰损害:承办法官一早联系当事人来到受损果木现场,认真查看果木存活情况,清点被损数量。

2.换位思考,疏导情绪:法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安抚各方情绪,注重从维系邻里乡情角度进行情感疏导。

3.聚焦焦点,务实协商:针对争议核心——赔偿金额,法官结合果树品种、树龄、市场价值、实际损失评估等因素,提出专业、客观的参考意见。通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放下成见,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双方均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案结事了:当场兑现显诚信

调解协议达成后,为彻底消除当事人顾虑、及时兑现权益,法官督促并见证被告全额支付了约定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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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正安法院民庭

作者 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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