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上高速
冲关闯卡
快车道逆行
超速50%
逆行40公里
……
以上画面
恐怕只有在电影里才能见到
可最近
遵义的杨某凭一己之力
将以上情节全都实现了
在高速路上演一场现实版《速度与激情》
结果
过程很刺激
结局很凉凉
……
2023年11月3日
杨某与朋友在一饭店聚餐饮酒
因家里有事急需回家
竟直接驾车离开
当日23时44分
杨某驾驶着小轿车
到达一收费站
发现交通管理部门正在例行检查
杨某见此十分慌张
竟未按指示停车
冲关闯卡、出ETC出口通道
逆向驶入高速公路

在快车道上
杨某一路逆行狂飙
民警立即驾车跟随并通过对讲机
呼叫前方警力设卡拦截
最终成功将该车及驾驶人拦截
经检测
杨某呼气式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
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2.2mg/100ml
严重超过醉驾标准
经调查
杨某当时超速20%—50%
逆行40余公里
会车31辆
据悉
一辆乘坐了四人的私家车
险些与其迎面相撞
幸亏驾驶员反应及时
才未造成悲惨的结局
近日
汇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杨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一案

审理查明 2023年11月3日23时许,被告人杨某与朋友在某饭店聚餐饮酒后,于23时44分许,杨某驾驶贵CXX号轿车到达某高速路口收费站所设的交通违法整治检查点时,未按执勤人员指示停车检查,驾车冲关闯卡并从ETC通道强行撞开花杆后逆向行驶驶入高速公路后,继续在快车道上以车速为135km/h-148km/h的速度逆向行驶40余公里,直至在该高速公路下行56km+500m路段处时停车后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酒精含量结果为192mg/100mL;经鉴定,杨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2.21mg/100mL。经核实,杨某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驶的40余公里期间,逆向行驶过程中与31辆正常行驶的车辆会车。另,该高速公路限速110km/h,杨某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50%。

本院认为 被告人杨某无视国法,酒后驾驶车辆逃避公安机关查处酒驾,逆向闯卡进入高速公路在快车道上逆向、超速行驶40余公里,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犯罪事实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逆向、超速行驶40余公里,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诱发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威害公共安全,量刑时应从严把握。鉴于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案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人身危险性,且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本院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依法判决
被告人杨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