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检察业务的不断深化和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已成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重要支撑。然而,在本院实际使用过程中,系统管理、权限分配、数据安全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为全面规范本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数据安全。近日,赤水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确保检察工作更加高效、规范、透明。

《规定》内容涵盖系统运行规则、账号与权限管理、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的职责权限、系统巡察、系统提示、系统纠错、系统安全、系统维护以及案管职责等方面。

《规定》特别强调了安全保密原则,要求系统使用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系统账号密码和案件信息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规定》还对账号与权限管理进行了详细规范,明确提出了分级管理原则,确保权限与责任相匹配,防止越权操作。此外,《规定》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确保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

《规定》的制定,是赤水市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设计,《规定》将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图片
图片

来源:赤水检察 文稿丨唐冰莲

作者 利哥

黔ICP备2024026900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440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1-2024 驰骋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85077405 | 邮箱:1583068703@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新都会四期20栋2层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