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亦称聘礼或聘金,是我国传统婚嫁习俗中的一部分。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彩礼数额持续增高,已成为部分家庭婚嫁不可承受之重。一些群众在解除婚约或者离婚时也常常因彩礼返还产生纠纷。
近日,凤冈法院环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庭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原告小帅与被告小美经媒人介绍相识数月后,便于2025年2月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及婚礼,因此,小帅向小美及其父母支付了彩礼6.8万元,并为小美购买了戒指、项链等首饰。后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因相识时间较短、性格不合等原因在同居期间多次发生争吵,感情失和。
2025年6月,小帅以其与小美无法缔结婚姻为由,将小美及其父母一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其支付的彩礼、黄金首饰等共计8万元。

调解优先 案结事了
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涉及情感、道德、法律诸多问题交织,为真正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便休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原告坚持认为双方无法缔结婚姻过错全部在于女方,要求女方必须将所受彩礼、首饰,甚至双方订婚时男方所送猪肉等礼物全部折抵现金一并退还。女方表示原告主张返还的部分物品不属于彩礼范畴,且是男方不愿意和女方结婚,且双方生活时间已有数月,部分彩礼已被双方用于支付日常开销,即使返还也不应全额返还。

为避免双方矛盾冲突升级,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明了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未能缔结婚姻的原因、过错等方面和当事人积极沟通,从情理引导当事人相互体谅、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彩礼4.1万元及黄金首饰。至此,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彻底得以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结语
下一步,凤冈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婚姻家事纠纷的化解工作,积极倡导文明婚嫁新风尚。
彩礼蕴含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祝福,不应成为婚姻的筹码,让爱情始于情、让彩礼归于礼。 图文:环保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