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要走
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
没有人行横道的
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
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然而很多行人却不以为然
随意横穿马路的情况仍不少见
殊不知
人在路中穿 危险随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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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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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0日15时许,遵义市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北环东路路段处发生一起小轿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接到警情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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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后发现,事发时小轿车驾驶人汪某芳沿绥阳县北环东路从辣椒市场方向往中医院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绥阳县北环东路东门客运站门口处时,与正在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吴某学相撞,造成吴某学受轻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是常识
可是很多行人却贪图方便不以为意
被撞的当事人前后均有斑马线
并且横穿马路时
竟然先向右方观察
众所周知
过马路应该先向左边观望
因为首先是左方有来车
然后再向右方观察
2024年6月12日9时许,双方当事人到交警大队处理该事故,经绥阳交警事故中队民警现场勘查、调查发现,该起事故是由于小轿车驾驶人汪某芳因驾驶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行人吴某学因随意横过道路,导致了该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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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汪某芳驾驶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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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某学因随意横过道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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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守法规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行。遇有机动车停车礼让时,行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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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守信号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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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细节,别忽视
行人在横过道路时不要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不要做低头族、戴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夜间出行要记得穿亮色系的衣物。
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
踩下刹车 片刻等待
不少事故就可以避免
那么作为机动车驾驶人
当我们遇到正在横过的行人时
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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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人
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
马路,不能随便过!
END
来源/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