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汇川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辖区4个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该批启用的设备将于2024年7月10日00时起投入使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 启用路段设备如下: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沈阳路—第三小学路段卡口设备
2娄山关路—板桥镇十字路口路段1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3娄山关路—板桥镇十字路口路段2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4娄山关路—板桥镇客车站路段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以上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车拨打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二大队 2024年7 月2日

作者 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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