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您好,稍微快点哈,我赶时间”
“好嘞,没嘚问题”
“前面嘞个车,你开快点嘛,我打个掰掰脚都比你快”
(方向盘、油门、转向……一顿操作猛如虎)
“哎哎哎,师傅,小心车,别变……”
~~~~碰~~~~
!!!
这个场景熟悉吗?
没错,我们经常会在行车路上
看见这类喜欢“随意变道”的车
他们或是走错车道,或是等得不耐烦,或是赶时间
把马路当自由市场,随意变来变去
最后往往以悲剧(事故)收场
变来变去,不可取
近期,在安顺就有这样一位
喜欢“变来变去”的驾驶人闯祸了
不管不顾,强行变道惹车祸
2024年5月1日10时20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普通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上瑞线道路上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王某某试图在同向道路上改变车道。
在变道时,王某某并没有打转向灯示意,也没有做出减速等操作,而是直接偏移方向,强行变道。由于没有观察后方来车和临近车道上的车辆,王某某驾驶的轿车与杜某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两辆小轿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杜某某的车辆前部被擦撞,有多处明显的擦痕与凹陷。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并询问了涉事双方驾驶人后,还原了事故原因,并发现王某某的强行变道行为违反相关法律,干扰了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
相关处罚
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故当事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杜某某无责任。
随意变道有何危险
● 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 自身的车辆容易因频繁转动方向盘而出现失控、侧翻;
● 在城市道路上,非常容易造成剐蹭事故,在高速路上,则容易导致多车连环相撞等重大事故。
随意变道惊险一刻
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变更车道时,不应有下列行为:
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2、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贵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变道需守法,随性不可为
变更车道前一定要注意观察
提前打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变道
不能违反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随意变道
不能“强行”、“抢行”变道,不可一次变更多条车道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
不能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来源:贵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