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您好,稍微快点哈,我赶时间”

“好嘞,没嘚问题”

“前面嘞个车,你开快点嘛,我打个掰掰脚都比你快”

(方向盘、油门、转向……一顿操作猛如虎)

“哎哎哎,师傅,小心车,别变……”

~~~~碰~~~~

!!!

这个场景熟悉吗?

没错,我们经常会在行车路上

看见这类喜欢“随意变道”的车

他们或是走错车道,或是等得不耐烦,或是赶时间

把马路当自由市场,随意变来变去

最后往往以悲剧(事故)收场

变来变去,不可取

  近期,在安顺就有这样一位  

  喜欢“变来变去”的驾驶人闯祸了  

不管不顾,强行变道惹车祸

2024年5月1日10时20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普通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上瑞线道路上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王某某试图在同向道路上改变车道。

在变道时,王某某并没有打转向灯示意,也没有做出减速等操作,而是直接偏移方向,强行变道。由于没有观察后方来车和临近车道上的车辆,王某某驾驶的轿车与杜某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两辆小轿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杜某某的车辆前部被擦撞,有多处明显的擦痕与凹陷。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并询问了涉事双方驾驶人后,还原了事故原因,并发现王某某的强行变道行为违反相关法律,干扰了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

相关处罚

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故当事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杜某某无责任。

随意变道有何危险

● 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 自身的车辆容易因频繁转动方向盘而出现失控、侧翻;

● 在城市道路上,非常容易造成剐蹭事故,在高速路上,则容易导致多车连环相撞等重大事故。

随意变道惊险一刻

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变更车道时,不应有下列行为:

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2、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贵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变道需守法,随性不可为

变更车道前一定要注意观察

提前打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变道

不能违反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随意变道

不能“强行”、“抢行”变道,不可一次变更多条车道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

不能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 来源:贵州交警

作者 WWL

黔ICP备2024026900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440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1-2024 驰骋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85077405 | 邮箱:1583068703@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新都会四期20栋2层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