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
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
而实施了营运的行为
这类车辆被称为“黑车”

春运大幕徐徐拉开
返乡人员陆续启程
不少“黑车”司机蠢蠢欲动
想趁此机会
捞!一!笔!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与生命财产安全,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三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安排部署,积极联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多家单位,在辖区持续开展“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打击工作,严管严查7至9座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密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全力守护春运安全。

近期案例
1月10日中午,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三大队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九大队通报,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施播高速公路65km+100m处违法占应急车道、同时还在高速公路内“下客”。
接报后,民警立即对接九大队执法人员,将该车及司乘人员引导至就近服务区接受调查。经现场核查,该辆粤S籍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4人(其中2名乘客已在中途提前下车),无道路运输、旅客运输等相关资质和手续。


经询问及调查得知:粤S籍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张某在广东省顺德市、肇庆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多地装载5名乘客,约定以每人400元的价格将乘客送往湄潭县、瓮安县、余庆县等地,因害怕检查,所以就卸下车辆号牌,并在高速公路内“违停”上下客,不想还是被查获。


最后,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实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记18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张某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营运
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
而实施了营运行为
这类车辆被称为“黑车”
它们的存在
不仅侵害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客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也让乘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非法营运的危害

非法营运“黑车”多为报废车、改装拼装的车辆,安全系数较低,超载、超速与疲劳驾驶等情况时有发生;

司机身份不明,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出行更需做好防疫措施。但绝大多数“黑车”驾驶人没有安全防护意识,车辆未经消毒,且司机身份不明、没有防护措施,存在防疫安全隐患。
2021年
江西赣州一辆满载返乡人员的客车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事故
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
该客车核载7人,实载14人
严重超载
驾驶员涉嫌非法运营、改装车辆
存在严重疲劳驾驶的行为

事故令人心痛
也为我们敲响警钟
遵义交警提醒广大乘客
出行安全不可忽视
春运返乡期间
请选乘正规合法的客运车辆
拒绝搭乘“黑车”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
加入“查违法”的行列!
返乡路上,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
请立即向我们举报
来源/局高速交警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