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赶场天

街上人群熙攘

商品琳琅满目

总是一片热闹的景象

然而有人打起了“歪主意”

伸出“黑手”

总想趁机“捞一把”

让忙着采购的老百姓

防不胜防

近日
正安县公安局 成功破获一起流窜扒窃案
为群众及时挽损

“警察同志,我刚才去赶个场,放在身上的手机就被偷了。”近日,我局谢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镇上赶集时被人“摸包”,致一部手机被盗。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走访摸排与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获取到案件线索:案发当天,两名中年妇女故意靠近被害人,趁其不注意将手机扒窃盗走,其作案过程数秒内完成,整个扒窃过程流畅、手法娴熟,作案成功后迅速逃离现场,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 在案件侦查中,民警发现,相邻的印江县、思南县最近也发生类似的盗窃案件,作案地点、作案手段基本一致,初步判定是同一团伙所为。在经过大量侦查工作后,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田某某(男,36岁,铜仁市德江县人)、陈某某(女、45岁,铜仁市沿河县人)、申某某(女,37岁,铜仁市德江县人)三人,随后,我局民警迅速赶往思南县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陈某某、申某某在正安县、铜仁市德江县、印江县等地利用赶集之机,对当地群众随身财物实施扒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某、陈某某、申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就是前几天的那个‘摸包儿’,看吧,干了坏事总会被抓到的,看他还敢不敢,真是大快人心!”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到谢坝街上公开指认现场,过往群众对民警的效率竖起大拇指,连连夸赞。

民警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一个盗窃行为的发生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让自己陷入罪恶的深渊中难以自拔,无论何时都要警醒自己,诚信是金,不偷不抢,远离诱惑,守住底线。

在外出赶集时要多加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手机、钱包等物品,被盗走东西时也要及时报警,赚钱不易,不要让自己辛苦赚到的钱财被可耻的小偷盗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正安公安

作者 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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