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申请人贵州省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酒业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立案执行后,在执行过程中因该酒业公司已停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某酒业公司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陈某某、罗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后经法院裁定陈某某、罗某某被追加为该案的被执行人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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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某、罗某某无果。后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陈某某的线索,据悉,陈某某系某平台主播,粉丝上万,每日都会准时开播卖酒。执行法官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和大数据技术,锁定陈某某活动轨迹,现场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提醒“再不履行法律义务,恐怕粉丝就要大量流失了!”陈某某意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后,当场通过电子支付清偿12万元债务。这场跨越600多公里的异地执行,从锁定线索到案款结清不到30个小时,及时兑现了债权企业的胜诉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 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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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近年来,新兴行业发展迅速,给市场经济注入强大的活力,但相关从业人员须知,无论何种业态、何种身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试图利用行业特性规避法律义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和市场的无情淘汰;诚信守约才是市场参与者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最优的“营商环境”。转自:黔微普法

作者 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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