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

赤水市消防大队接到匿名举报

称赤水某医院门口

某公司施工人员刘某

在未持有焊工操作证的情况下

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

大队监督员到场核查

发现情况属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小遵普法

无证焊接 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 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等 这些违规焊接作业是被明令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安全动火以下事项要注意↓↓↓1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2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3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4 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5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6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来源 : 赤水市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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