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没联网,数据没共享,没人发现她十几年前已登记结婚。抓住漏洞后,以“未婚”的身份再次登记,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妻二夫”的事情还是被人发现了….

2003年,被告人范某某与被害人刘某在福州务工时相识相恋,3年后在安徽省办理结婚登记,后孕育一子。刚开始两人感情非常甜蜜,但随着生活中各种习惯的不合,开始频繁吵架,感情也随之破裂,范某某选择与刘某分居并外出务工,期间多次提出离婚,但是刘某提出需要经济补偿后,范某某却并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相关手续,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2013年,范某某在广东省务工时与被害人杨某某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同居,时隔1年又育一子。后范某某让自己的哥哥到家乡的计生办查询其婚姻状况,发现当时婚姻登记系统未联网共享数据,显示范某某系未婚状态。范某某得知后,没有将自己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事情如实相告,还将杨某某带回老家,并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孕育一子。 一天,刘某突然得知范某某在没有与自己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又和杨某某登记结婚,一气之下报案,随后通过调查发现,范某某确存在犯重婚罪的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的重婚行为:1.已婚者再次登记结婚;2.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3.明知对方已婚,仍与其结婚或同居。
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范某某在明知自己有法定配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范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检察官提示 感情破裂≠婚姻自动解除,只要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就认定你们的婚姻关系依然有效!这时候再来个“第二春”领证?恭喜你,喜提《刑法》第258条大礼包。

划重点
✅ 感情没了可以离婚,但手续必须办到位!
✅ 分居再久也不是“自动离婚”,法律不认“默认分手”这一套!
✅ 觉得离婚麻烦?等吃了官司你会发现更麻烦!
最后送上一句扎心提醒:“你以为是在追求新幸福?实际上是在给自己挖刑事坑!”要幸福,先合法,且行且珍惜啊! 来源:赤水检察 文稿丨唐冰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