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冈法院民事审判庭把法庭“搬”到进化镇黄荆村茶青市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庭宣判三被告轮流照顾原告,七旬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解决,为当地群众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案件简介 年满七十七周岁的曾某与丈夫育有三个子女,曾某丧失劳动能力,独居在进化镇黄荆村,且无经济来源,日常生活需要照料。曾某膝下三子女因赡养问题产生争议,经村委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曾某将三子女告上法庭。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赡养案件在乡村审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法院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机制,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就地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曾某的实际困难,向当事人充分阐释了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重要性。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诫三被告轮流主动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休庭期间,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遗憾的是双方当事人因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承办法官遂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最终,法庭判决三被告每月轮流照顾曾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500元,三被告共同承担曾某的医疗费用。目前该案件判决已生效。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重要举措,通过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群众的诉累,还达到了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民事审判庭 来源:凤冈法院图文: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