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气温持续升高,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屏障,凤冈公安主动作为,立足辖区水域特点,采用“巡查+排查+宣传”的工作模式,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安全。
高频巡查,筑牢“人防”堤坝


紧盯重点水域,采取“定点值守+动态巡查”的模式,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利用无人机喊话、社区民警现场提醒等方式,及时劝阻游泳、嬉水、垂钓等危险行为,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入夏以来,累计出动巡逻警力300余人次,开展防溺水巡查150余次,劝离危险水域逗留群众40余人。
细致排查,堵住“物防”漏洞


加强对河流、水库、池塘等开放水域及临水景区等区域的检查力度。对水域周边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设置进行稳固性排查,清点救生圈、救生竿、救生绳、警示标语等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对缺失或损坏的设备详细记录,协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入夏以来,共计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0余处。
立体宣传,强化“心防”意识


民辅警走进辖区校园、社区、村寨,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警觉性。充分发挥民警担任校园法治副校长的桥梁作用,联合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推动防溺水知识入脑入心。利用社区警务微信群推送防溺水安全知识,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入夏以来,已开展校园防溺水宣讲8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凤冈公安提醒:
预防溺水
“六不准”“四不要”
一定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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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来源 :凤冈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