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
2023年11月,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的民警在网络上发现有人销售水果味电子烟,便立即对其展开调查。

(图为电子烟生产窝点)

(图为查获的涉案电子烟)
通过深入调查,确定了以简某为中心的销售团伙,共计5个人,他们按照进货、零售、打包、邮寄等密切分工,对外销售一次性水果味电子烟及烟弹。根据调查线索,警方来到贵阳、惠州、东莞等地,对上述人员开展集中抓捕。


民警介绍,该电子烟生产作坊现场极其简陋,卫生脏乱不堪,经过检测,这些伪劣电子烟所含烟油成分复杂,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2024年9月23日,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以上人员判处8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7万元人民币。据悉,该案是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遵义警方破获的首例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案。


红花岗公安提醒广大青少年
千万不要被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等
电子烟华丽的外包装和香甜的味道所迷惑
从而染上烟瘾
危害自身健康 来源:红花岗区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