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尚礼大道城南客运站天桥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检测仪闪烁红灯,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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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进一步的检测,驾驶人王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的结果为,99mg/100ml,该结果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即将王某带到仁怀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提取血样送检,血样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7.76mg/100ml,确认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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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民警发现

这不是王某第一次酒醉驾

这已经是王某第二次触碰

2020年4月3日

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为了让其了解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民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希望他在这次查处中“清醒”过来,不再酒驾。

处罚结果

最终,民警依法对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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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酒驾没有时间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

都属于再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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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都交警平台

作者 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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