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初

家住在正安县土坪镇的王女士

将父亲留下的几颗“鸦片果”(罂粟果)种子

种在了自家四楼平台和顶楼菜地里

没想到

这些种子很快长出了一片“毒苗”

某天

公安机关在王女士家楼顶

查获1176株罂粟苗

经鉴定

这些植物中检测出

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毒品成分

王女士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到案

如实交代

并自愿认罪认罚

尽管她态度良好

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已触犯法律

王女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律怎么说?   在我国,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是明令禁止的。

无论数量多少,无论是否用于自己使用,一律违法。

如果种植数量较大(如500株以上),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越大,刑期更重。

王女士种植1176株,已远超法律规定的刑事立案标准。

法官提醒

·罂粟不是菜,种了就是害

有人误以为罂粟可以当野菜、治病、调味,这都是错误的认知!罂粟是毒品的原料,种植即违法。

·“祖传种子”也不行

不管是父亲留下的,还是路边捡的,只要是罂粟种子,一律不能种。法律不认可“不知者无罪”。

·认罪认罚可从宽,但违法必究

像王女士这样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依法可从轻处理,但不代表不处罚。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图片

我们该怎么做?

1.如果家里有不明植物,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农业部门咨询

2.如果发现有人种植疑似罂粟的植物,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拒绝种植毒品原植物开始。 来源:正安人民法院刑庭

作者 利哥

黔ICP备2024026900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440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1-2024 驰骋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85077405 | 邮箱:1583068703@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新都会四期20栋2层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