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又到了亲朋好友相聚的时候 酒过三巡,有的“朋友”难免上头 互相看不顺眼 最后口角变成动手
小编在此提醒:
不要打架!
不要打架!
不要打架!
打输住院,打赢获刑!
2025年4月2日凌晨5时许 鲜某、李某在某烤鱼店吃宵夜期间 因怀疑菜品缺斤少两欲找店员理论 随后 鲜某误以为同在店内吃宵夜的 杨某、邓某、佘某、王某为店员 于是,上前理论并发生口角 后被李某劝开 然而,杨某怒气未消 几分钟后上前要求鲜某亲自道歉 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进而相互推搡 邓某、佘某上前帮忙 并共同对鲜某进行殴打 鲜某的同伴李某 见状后立即报警 并上前帮助鲜某 却被杨某、邓某、佘某、王某轮番殴打 最终李某多处受伤 经鉴定 李某头皮挫伤构成轻微伤 腰椎右侧横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 杨某、邓某等人经公安机关
电话传唤到案 近日 汇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杨某、邓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审理查明
2025年4月2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杨某、邓某、佘某和王某(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在汇川区香港路某烤鱼店内吃宵夜,另一桌的鲜某因怀疑菜品缺斤少两,遂将佘某等人误认为烤鱼店工作人员而质问,随即双方发生口角,被害人李某上前替鲜某向佘某等人道歉后,双方各自回到座位。之后,被告人杨某仍心生不满,遂再次上前坚持要求鲜某亲自道歉,鲜某不满,双方随即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推搡,被告人邓某、佘某等人上前帮忙,后共同对鲜某进行殴打,李某见状报警,然后上前帮助鲜某,便被杨某、邓某、王某、佘某等人轮番殴打,造成李某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头皮挫伤构成轻微伤,李某腰椎右侧横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另查明,被告人杨某、邓某、佘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事发后,三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杨某、邓某、佘某因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杨某、邓某、佘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三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三被告人各自参与全部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本院均予以从轻处罚,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符合缓刑条件,依法可以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应予采纳。 依法判决
被告人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邓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小编提醒
欢乐团聚的时光
切勿因口角摩擦一时冲动
让自己和家人悔之莫及
遵纪守法记心间
平安喜乐过大年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