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因沾染网络赌博,不仅输光积蓄,更将诈骗的黑手伸向了至亲,最终身陷囹圄。
SUMMARY

2023年6月,汪某在网络游戏中结识了一名网友,该网友向其推荐了一款博彩APP,并声称只要按照“老师”的推荐下注,便可稳赚不赔。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汪某开始参与网络赌博。起初,小额下注确实能盈利,但随着赌注越来越大,他输光了本金和盈利。
输光积蓄的汪某为了筹集赌资,虚构自己在外地有投资项目,并制作了虚假的承包合同,哄骗自己的父亲汪某甲和伯父汪某乙。出于对亲人的信任,二人先后向汪某转账共计200余万元。这些钱款,全部被汪某用于网络赌博,直至挥霍一空。
2025年2月,在父亲和伯父的再三追问下,汪某自知无法隐瞒,才将自己伪造投资项目骗取二人钱财的实情和盘托出,并承诺归还父亲和伯父的钱财,于是汪某乙(汪某伯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这并未让汪某收手。2025年3月,汪某通过社交聊天软件认识了被害人杨某某,后伪造身份与杨某某发展成恋人关系。由于没有工作及稳定收入,且仍在进行网络赌博,汪某多次以包括投资在内的各种理由向杨某某“借钱”。为了获取信任,汪某谎称自己的父母在某地承包食堂,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将自己与父亲的转账记录展示给杨某某查看,以此证明自己有偿还能力。杨某某先后被汪某骗取人民币共计9万余元。
2026年2月,汪某乙(汪某伯父)因联系不上汪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履职

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汪某虚构投资项目事实,诱骗被害人分别向其投资或借款共计二百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26年3月,县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汪某从短暂盈利到血本无归,再到为筹集赌资而走上诈骗犯罪的道路,其经历是典型的赌博危害写照。网络赌博绝非“生财之道”,其背后往往是人为操控的骗局。参与者轻则损失财产,重则债台高筑、家庭破裂,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请广大群众务必清醒认识网络赌博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切莫心存侥幸。 来源:湄潭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