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6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违规情况,现予以曝光。

案例一
贵州淼霖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标准开展维保作业
近日,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正安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查实贵州淼霖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中,未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单位1个室内消火栓开展功能检测和维护作业。上述行为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16元、并处罚款1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100元,对2名直接责任人员各处罚款100元。
法条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维护保养检测,保证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案例二
贵州中城消防服务有限公司指派无资质人员开展消防技术服务
近日,桐梓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贵州锦荣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维保项目开展核查,查实贵州中城消防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维保作业期间,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该行为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桐梓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处罚款12000元。
法条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案例三
中辉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保报告签章不规范
近日,务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务川自治县浞水镇敬老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查实中辉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成该单位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后,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报告》未经技术负责人签名、未加盖执业印章,不符合法定文书出具要求,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务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元。
法条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案例四
贵州筑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维保信息未公示
近日,凤冈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核查贵州筑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项目发现,该公司完成凤冈龙泉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后,未按规定制作维保信息标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凤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处罚款2000元。
法条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应当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
案例五
贵州宇灿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公示收费标准
近日,湄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查实贵州宇灿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且现场无法立即整改,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湄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元。
法条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案例六
贵州恒天消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维保信息公示不到位
近日,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正安县思恋酒店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查实贵州恒天消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该酒店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后,未按规定制作、张贴维保信息公示标识,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处罚款500元。
法条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应当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来源:遵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