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

足不出户动动手指

传播违法内容

警察可是会找上门的

图片

近日,务川公安

查处两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

传播淫秽视频的案件

现将案件详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解读如下

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图片

01案例一

2026年1月12日,张某某利用直播平台向不特定人员直播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破坏了社会道德风尚。目前,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02案例二

2025年12月22日,马某利用直播平台向不特定人员转播淫秽视频,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破坏了社会道德风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image.png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淫秽物品或者淫秽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dff160ecfe46baf4141cabadf72b17c7_f7401b75g00r78eux002zd200dw00dwg00490049.gif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净化网络环境

请广大网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正确、健康使用网络

坚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传播

对于淫秽色情的网络信息

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来源:平安务川大坪、茅天派出所

作者 利哥

黔ICP备2024026900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440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1-2024 驰骋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85077405 | 邮箱:1583068703@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新都会四期20栋2层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