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下午,王某前去老家吊香,下午坐席吃饭时,喝了2两白酒,然后一直耍到次日凌晨00时许。

此时,乡村的孤灯一盏盏地泯灭,而王某和亲戚朋友仍在宵夜,觥筹交错间,又喝了二、三两白酒。

“已夜深人静,交警们应该都进入梦乡了吧?”

宵夜结束后,王某带着这样的侥幸, 坐进驾驶室,美滋滋地拧动钥匙,拧开了通往“危险驾驶罪”的大门……

车辆从和溪镇大坎村小石堡出发向县城方向行驶,一路畅通无阻,窗外的凉风似乎让他清醒了几分。然而驾驶至正安县城桐都路90米路段时,刺眼的警灯瞬间击碎了他的侥幸而脆弱的心——交警正在设卡检查。检测结果显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37mg/100m,远超醉驾标准。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已不是王某第一次酒后驾车。 

2019年9月10日,他就曾因酒驾被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可惜,昔日的教训未能让他真正警醒,而这一次,他也受到了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面对确凿的证据懊恼不已、深刻忏悔,承办法官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被告人王某红了眼眶。没想到一时的侥幸又一次换来法律的严惩!

法官提醒

平安是团圆的底色,法律是幸福的底线。年关将至,合家欢聚,亲朋宴饮的场景日渐增多,杯盏之间别忘安全底线!醉驾酒驾不分时间地点,更没有下不为例的机会。正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审理的真实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守法律准则,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稳稳接住新年的幸福与安宁!

图片

来源;正安县人民法院刑庭

作者 利哥

黔ICP备2024026900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440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1-2024 驰骋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85077405 | 邮箱:1583068703@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新都会四期20栋2层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