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七大队查处一起违规使用OBU设备通过ETC进出高速公路,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涉事车辆在多次通行中通过套用OBU少交通行费。经普法教育,当事人已全额补缴通行费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

涉案车辆
1月29日,七大队接G56杭瑞高速湄潭收费站报案,一辆陕籍皮卡小货车涉嫌利用ETC偷逃通行费。经执法调查,该车在2024年4月、2024年9月和2024年10月份免费通行期间,采取违规套用一型小客车从陕西驶入贵州境内高速公路。逃交、少交通行费2000余元。

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就货车违规使用客车OBU少交、逃交通行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普法宣传和批评教育,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改正,并主动全额补缴通行费。
当事人积极主动改正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七大队秉持“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合法合规OBU设备通行高速公路,共同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秩序,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余朝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