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严禁违规搭建,但面对群众自发修建的篮球场,执法如何不伤民心?2月25日,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十二大队给出了一个充满温情的答案。
执法现场:春风化雨的“说理式执法”
2月25日,十二大队在G69银百高速下行K1475处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正安县东坝村的群众正干得热火朝天——他们正在高速公路附近修建篮球场。
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勘验。结果显示,这座寄托着群众健康期盼的篮球场,恰好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执法现场没有预想中的对峙,执法人员与群众耐心地聊了起来。
“大伯,这篮球场要是建在这儿,以后万一有个球飞到高速公路上,孩子追过去捡,后果不堪设想啊。”执法人员用最朴素的语言,向群众说明了在建筑控制区内违规搭建的严重后果:这不仅关系到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更关系到每一个驾驶员和群众自身的生命安全。

执法现场
解决方案:既守住红线,又留住球场
看着群众眼中对健身场所的渴望从热切转为失落,执法人员意识到,简单一禁了之,虽然保障了公路安全,却伤了民心。
既要守住安全的底线,又要回应民生诉求。执法人员现场当起了“规划师”,积极引导大家重新选址。他们结合地形图和现场环境,与村组干部一起分析,哪里既远离高速公路红线,又能方便大多数群众使用。
通过现场耐心解释与专业的地理位置指导,大家从一开始的不解,逐渐转变为理解,最终欣然接受了调整方案。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在春风化雨般的沟通中消弭于无形。
意外之喜:执法现场变普法课堂
更有意思的是,这场执法并未随着问题解决而结束,反而迎来了一次“升级”。
执法人员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次绝佳的普法契机。为了让法治观念真正深入人心,他们现场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联合普法活动。
执法人员邀请村里正在放寒假的法学专业大学生加入普法队伍,联合村组干部,组成了一支“混编普法小分队”。大学生结合学校里学到的法学理论和现实案例,讲解在高速公路涵洞、桥下空间堆放杂物和破坏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危险性;村组干部则从村规民约的角度,号召大家共同维护路域环境。

普法现场
“以前觉得法律是冷冰冰的条文,今天才知道,法律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普法现场打破了以往“我说你听”的灌输模式,身边人讲身边事,法律条文变成了有温度的生活常识。这种“执法+普法+参与”的模式,极大地增强了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和法治观念。
十二大队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合理迁移”,实现了安全管控与民生保障的双赢,这起看似平常的执法事件,折射出当代基层治理理念从“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深刻转变。
在G69银百高速旁,那座即将择址新建的篮球场,未来一定会传来东坝村群众的欢声笑语。而在那笑声背后,这场关于安全与民生、法治与温情的基层治理实践,同样值得回味。它告诉我们:好的执法,不仅有维护正义的力度,更应有触及人心的温度。(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何菁、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