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是非法营运车辆常见伴随违法之一在“黑车”驾驶人眼中挤一挤挤出来的是利益殊不知挤走的是乘客的安全明知非法营运和超员都属于违法行为却抱着侥幸心理将乘客的安全置之不顾
1个、2个、3个、4个……10个!
近日,黄都镇
一辆面包车上陆续下来10人
务川公安及时出手
将这辆车查获
5月29日,吴某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在黄都镇赵家组路段行驶时,黄都派出所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辆形迹可疑,随即依法拦停检查。
经核实,吴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车辆核定人数6人,实载10人,超员超载67%,涉嫌超员超载,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现场,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正规客运车辆,将车上学生全部安全转运回家,并对驾驶人吴某某开展面对面普法教育,严肃告知其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同时,民警向现场周边群众、过往师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细致讲解非法营运“黑校车”、超员车辆的各类安全风险,引导群众和学生自觉抵制违法营运车辆。目前,因其车辆存在非法营运行为,已将该案相关线索及涉案车辆移交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作进一步处理。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也就是大家平时说的”黑车“。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为了实现“多拉多赚”不少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速但你知道吗?这样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只会让危险加倍!
01
存在安全隐患
首先,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不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想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02
侵犯乘客合法权益
“黑车”经营者不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逃逸,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者,使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03
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
非法营运抢夺市场客源,损害了守法业户的经济利益,偷漏国家税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一些不法车主为排挤其他营运车辆及逃避检查,形成团伙、帮派,产生了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务川公安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出行请选择乘坐合规、合法的营运、班线车辆自觉抵制“黑车”、远离“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不经营“黑车”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营运确保旅客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别是“黑校车”👇👇👇
什么是“黑校车” 黑校车是指未取得校车标牌、无营运资质且未通过教育及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审批、未投保强制责任险的非法学生接送车辆,常因超载、车况不良、私自改装及驾驶人无专业资质威胁学生安全。该类车辆多集中于农村地区,运营具有隐蔽性与盈利性特征,多为私自改装的面包车、货车,缺乏安全设备且脱离监管体系。“黑校车”的危害
◆车况无保障:车辆未经校车安全标准核验,多存在改装、逾期未检、部件老化等问题,制动、转向性能不达标,爆胎、侧翻风险极高。
◆安全防护缺失:无灭火器、逃生锤等应急装备,一旦有事故发生时学生无法快速逃生,伤亡概率大幅上升。
◆人员无资质: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缺乏应急处置能力,易出现超速、违规驾驶等行为。
◆ 权益无保障: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事故后赔偿无着落,学生与家庭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做自己的安全守护者 拒绝危险,拥抱平安,中小学生安全出行,请务必牢记以下“三要五不要”!
骑乘要佩戴头盔
未满12周岁不可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可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8周岁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骑乘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乘车要系好安全带
乘坐校车、私家车,都要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步行要防止“鬼探头”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要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闯红灯
如斑马线前有人行横道信号灯,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如斑马线前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注意观察周边道路,确认安全后通过。
不要嬉戏打闹
家长要提醒孩子,过马路一定要提前观察路口情况,不要“飞奔式”过马路。不要靠近汽车盲区
家长要教育孩子警惕盲区,远离车辆。不要乘坐“黑校车”
请务必让孩子乘坐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拒绝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的“黑校车”。不要乘坐超员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总重量超出额定值,会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延长,车辆轮胎极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险性增大。
孩子的平安
是我们共同的期盼
请和我们一起
坚决抵制 “黑校车”
教会孩子辨别风险
牢记安全出行规则
让平安伴随孩子走过
每一趟上学放学路来源:平安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