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醉驾肇事
被吊销驾驶证
仅仅两月后
再度酒后闯祸
深夜回家途中
私自开走他人车辆
失驾又醉驾
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7月29日22时许,务川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棕色汽车被人开走。接警后,民警立即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在辖区重点路段设卡拦截;同时,精准锁定嫌疑人身份,迅速开展落地摸排核查。经连夜工作,30日凌晨3时,民警在唐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当场查获涉案车辆。

而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嫌疑人唐某某一连串荒唐的违法操作,让人唏嘘不已。
经深入调查,唐某某的违法行径可谓“屡教不改、胆大妄为”。早在2个月前,他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丧失合法驾驶资格,本应安分守己、遵守法律,可他却丝毫没有吸取教训。事发当日,唐某某从石朝乡家中前往务川,查看自己受损车辆的维修情况。

返程前,他又饮酒过量,醉意上头,原本打算步行回家,走到县殡仪馆时已体力不支,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棕色汽车未上锁,顿时心生贪念。在驾驶证被吊销、处于失驾状态且自身醉酒的多重违法情形下,唐某某仍铤而走险,擅自偷开他人机动车上路行驶,全然不顾法律底线和公共安全,将他人财产和道路安全置于不顾。

到案后,唐某某对自己偷开他人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车辆已完好无损地返还给车主,及时挽回了群众的财产损失。唐某某因偷开他人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其余违法行为已被立案侦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