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遵义恒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专程将一面印有“恪尽职守 高效服务”的锦旗送到省交通执法二支队十一大队,对大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表示认可和感谢。
赠送锦旗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2024年11月1日,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遵义恒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涉事公司”)在未取得《涉路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G352公路路面进行挖掘施工,施工范围涉及公路路基及附属设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涉事公司停止施工,涉事公司第一时间停止施工,主动配合调查,并在短时间内完成路面回填、恢复原状等整改措施,积极消除违法行为。
恢复原状 鉴于涉事公司该违法行为系第一次被查处,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恢复原状,执法机关对该公司减轻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已办结。 下一步,十一大队将加强涉路施工法规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法治意识、引导施工企业安全、合法、文明施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
作者:翁浩然、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