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面锦旗,是我最好的感谢
!!! “法官,他不还我钱!” “我不是不还,是实在没钱还!”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不耐烦的声音 原来 2022年8月 赵某找樊某借款 到期后赵某一直未归还欠款 樊某就该笔借款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向樊某支付 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 赵某未履行还款义务 不久后,樊某发现 赵某向其女儿和儿媳转移资金 遂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呢? 我们先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樊某认为 赵某在明知其负有债务的情况下 仍将资金转移给女儿和儿媳 明显是为了逃避债务 于是请求法院撤销 赵某的资金转移行为 并判令赵某立即返还 款项共计2304475.86元 本案中 由于案涉被告一共三人 且各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案件的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复杂案情和激烈冲突 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 立即着眼实质性化解纠纷 承办法官多次 查阅卷宗、梳理证据 并主动邀请执行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进一步明确案件执行背景和各方履行能力 制定可行性调解方案 最终 经承办法官从法律适用 执行效果等角度释法明理 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由赵某支付樊某2304475.86元欠款 樊某撤回本案诉讼 协议达成后 赵某立即履行了所有案款 樊某也提交了撤诉申请

为了表达对法院的感谢 2025年11月4日 樊某定制了一面锦旗 亲自送到法官手中

“法官太专业了,案件办得很用心!” “有太多感谢难以言表, 这面锦旗是我能想到的最好方式!”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给了我温暖和希望!”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