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打击“兵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2026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廉洁征兵纪律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兵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刻认识“兵托”行为的危害性
“兵托”是指以帮助应征青年入伍为名,虚构身份、谎称关系、承诺办事,借机索取、收受钱物,或与少数不法分子、个别工作人员违规勾结,从事欺诈、干扰正常征兵秩序的中间人或组织。此类行为严重扰乱征兵工作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损害军队和兵役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甚至可能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其常见手段包括:
1.冒充身份:谎称是部队领导亲属、接兵干部或兵役机关领导、体检政考工作人员,以可以帮助应征青年通过体检、政考为借口,或是以有权定兵、可以提供兵员指标等为幌子骗取钱财;
2.虚假承诺:谎称认识人武部或军分区的领导、在部队内有亲戚、有关系等,以可以提供兵员“内部指标”、提干“特殊渠道”、定兵“优质方向”等名义索要钱财;
3.团伙诈骗:组织诈骗团伙,一人当“托儿”,以花言巧语骗取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信任,其他人冒充兵役机关或接兵单位干部,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郑重声明:征兵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的“关系”“门路”均为子虚乌有的骗局,不存在“内部操作”“花钱包过”。任何索要财物、承诺“保过”的均为诈骗。
二、严惩“兵托”及相关违规违纪行为
我们将严厉打击包含“兵托”在内的征兵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和其他任何形式的以征兵为名实施的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惩处参与“兵托”等违规违纪行为、违反廉洁征兵纪律的征兵工作人员。
1.“兵托”及同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为“兵托”提供协助、充当同伙的,依法以共同犯罪追究责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2.征兵工作人员:参与“兵托”活动、收受贿赂、弄虚作假、违反廉洁征兵纪律规定的征兵工作人员,从严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向“兵托”支付财物谋求入伍的,取消入伍资格,纳入廉洁征兵负面名单,涉嫌行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郑重提醒与呼吁
参军入伍靠的是个人素质与依法择优,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捷径”和“操作空间”。请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自觉遵守征兵纪律,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征兵秩序。
(一)牢记原则
1.牢记“当兵不花钱,入伍靠素质”: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位公民光荣的义务,无需请客送礼、无需缴纳费用、没有简易程序。
2.拒绝“托关系、走后门”:征兵工作流程公开透明,体检政考、审批定兵等环节均有严格的规定和原则,不存在“内部指标”“特殊渠道”。
3.只信官方渠道:征兵信息请以“中国征兵网”和区征兵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二)谨慎核实
1.对自称“征兵干部”“部队领导”“有关系”并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切勿相信,第一时间向区征兵办公室举报;
2.不信“熟人推荐”“内部消息”,拒绝非正规渠道接触。
(三)主动监督
防范、打击“兵托”需要人人参与,我们鼓励应征青年和家长及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如发现涉嫌“兵托”活动、征兵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相关诈骗行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渠道投诉举报,举报内容尽量详细、准确。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线索查实必究,绝不姑息!
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实行实名举报与匿名举报相结合。如发现涉嫌“兵托”活动、征兵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相关诈骗行为,请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举报电话:0851-28031200
电子邮箱:zbb28031200@163.com
来信来访:红花岗区人民武装部纪委(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工业大道中段0号,邮编:563200)
我们坚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监督下,一定能够有效铲除“兵托”生存土壤,持续巩固我区廉洁征兵、文明征兵的良好局面。
特此公告。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来源:多彩红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