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轰轰轰~
刺耳的轰鸣声、飞驰的车辆
看似“酷炫”实则违法且危险
更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连日来,凤冈公安查获多起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现予以警示曝光
案例1
2026年7月29日凌晨,陈某驾驶一辆贵C288B0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因在县城区产生噪声扰民被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查,陈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擅自改变登记结构的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信号灯通行。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陈某违反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870元,并对陈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车辆原貌。
案例2
2026年7月29日凌晨,练某涛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因在县城区产生噪声扰民被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查,练某涛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练某涛违反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540元,并对练某涛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车辆原貌。
案例3
2026年8月4日凌晨,张某驾驶一辆粤P7765Y号牌小型汽车因在县城区产生噪声扰民被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查,张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使用已擅自改变登记构造的机动车、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张某违反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940元,驾驶证记1分。并对张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车辆原貌。
案例4
2026年8月5日凌晨,陈某杰驾驶一辆皖B2N271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因在县城区产生噪声扰民被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查,陈某杰使用已擅自改变登记结构的机动车,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凤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陈某杰违反二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00元,并对陈某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车辆原貌。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行为不仅违法
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道路不是“秀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守法出行
安全文明驾驶
携手共建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来源:凤冈公安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