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席上是满怀委屈的晚辈,被告席上是曾最信赖的长辈。 一场关于“钱”的争执,牵出的却是“情”的困局。
01
叔侄对簿公堂
起初,因为家庭的特殊原因,小欣(化名)将一笔属于自己的钱,安心交给了最亲近的叔叔保管,并约定等小欣生活所需时返还保管的钱款,这原本是家庭内部常见的温情画面。
然而,当小欣因养育子女需要拿回这笔钱时,却屡屡受阻,叔叔不愿返还并声称已将钱款转给小欣身患残疾的父亲使用。无奈之下,她将自己的叔叔告上法庭,试图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02
敏锐洞察根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发现,该案证据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如果就案办案,大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快速作出判决。
但考虑这起纠纷的根源不在“钱”,而在“情”。通过判决虽然能快速结案,但可能面临执行问题,甚至还可能彻底斩断一份亲情,导致“案结事不了”,埋下更深的家庭恩怨。
“家事纠纷,解心结是关键。”带着这样的理念,法官决定:调解优先。
03
调解后当场兑现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双方心结后,向被告明晰法理,严肃指出其拒不返还代管款项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从亲情伦理入手,引导双方回顾往日和睦相处的温馨点滴,并恳切说明晚辈当前面临的生活困境及其提起诉讼的无奈。
一番情理法交融的劝导,如春风化雨,逐渐触动了长辈的内心,他意识到自身行为的欠妥,态度从最初的抵触转变为理解与接纳,最终表示愿意当庭返还钱款。晚辈见长辈态度诚恳,怨愤也随之冰释,同意接受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长辈随即将代管的6万元钱款当场返还给晚辈,这场家庭矛盾在法庭内得到圆满解决。
家事审判,不仅是适用法律断是非的裁判过程,更关乎一个家庭的和谐与未来。桐梓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探寻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来源:桐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