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切实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道路运输、运营公路、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857件,有力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筑牢行业安全发展防线。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治的作用,现将全市查处的12起典型行政执法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查处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案

2025年5月15日,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中标G653务川泥高水井坨至花洞公路改扩建工程后,在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检查发现后,及时投保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遵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查处四川某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未及时验收隐蔽工程案

2025年5月15日,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四川某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G653务川泥高水井坨至花洞公路K2+800~K3+600段改扩建工程路肩墙施工前,未按规定对该段路肩墙基础进行验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遵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桐梓县交通运输局查处钟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2025年11月10日,桐梓县交通运输局接公安部门移交线索,依法查获钟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驾驶贵C3***R轻型仓栅式货车,从重型罐式半挂车豫CR***7车上装载优级酒精5吨,从桐梓茅石镇拟转运至仁怀。另查明,当事人还于2025年10月15日以同样方式转运优级酒精33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桐梓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湄潭县交通运输局查处贵州省湄潭县某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5年5月7日,湄潭县交通运输局接线索查明,贵州省湄潭县某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贵CD6***9车辆长期出现疲劳驾驶预警,公司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湄潭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绥阳县交通运输局查处某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的车辆派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7月11日,绥阳县交通运输局接举报查明,某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09时35分许,向贵CD3***9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派单,在正安县理想城幼儿园至正安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路段开展运输服务。经查,该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载明的经营区域为绥阳县,当事人已构成向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的车辆派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绥阳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道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查处贵州某某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2025年8月7日,道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接线索查明,贵州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1日至8月6日期间,9台车辆共计产生9条运行轨迹,但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道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查处李某未取得船员适任证书擅自从事船舶航行案

2025年3月17日,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李某未取得船员适任证书擅自驾驶“黔息烽货0**”货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遵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其立即离岗,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桐梓县交通运输局查处令狐某某擅自挖掘公路案

2025年2月26日,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巡查发现,当事人令狐某某因家中化粪池管道堵塞,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桐容公路K304+94处挖掘公路路面,拟接入污水管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桐梓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查处张某洪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案

2025年4月18日,正安县交通运输局巡查发现,当事人张某洪擅自在X326公路K34+200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正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赤水市交通运输局查处某某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所属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及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案

2025年6月3日,赤水市交通运输局接线索查明,某某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经营的贵CB***0、贵CB***1、贵CG***7及贵CF***1号牌班线客车,在从事赤水至昆山客运经营过程中,实际运行起讫地停靠站点与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载明的起讫地停靠站点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赤水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查处遵义市务川县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2025年6月30日,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在执法检查中查明,遵义市务川县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冉某某,驾驶该公司贵CD7***9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遵义市务川县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遵义市务川县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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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二:凤冈县交通运输局查处贵州省某某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凤冈分公司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案

2025年10月15日,凤冈县交通运输局接举报查明,贵州省某某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凤冈分公司所属贵CF***0号客车,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凤冈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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