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依法执行,

把欠了我们十年的合同款讨回来了。”

“谢谢你们的理解和全力协调,

让我能够继续生产经营。”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执行现场

多年未能解决的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13年

某包装公司与酒商穆某签订

白酒包装印刷品委托制作的定作合同

穆某支付定金后

包装公司依约履行了

全部定作任务并交付了工作成果

但后续定作报酬

穆某一直未支付

此后十年间

包装公司多次催告

穆某均未履行

2023年至2024年期间

包装公司发现穆某

开设店铺开展经营、购置新车

再次催款后,穆某仅履行25000元

剩余款项又久拖不决

2025年底

包装公司无奈之下

再次向穆某主张还款

但穆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包装公司遂向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

穆某支付包装公司包装款20000元

并赔偿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判决生效后,穆某仍未履行

包装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执行干警根据包装公司提供的线索

前往被执行人穆某所在的

白酒经营地开展调查

经实地了解

穆某当前确实因经济不景气

日常经营未有盈利

无法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清偿债务

面对这一情况

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

若直接司法拍卖查封的白酒

周期相对较长,变现折价也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还可能影响穆某后续经营

权衡之下

执行干警坚持“放水养鱼”思路

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努力寻找既能兑现包装公司权益

又能兼顾被执行人经营困难的办法

和解协商过程中

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

向双方分析利弊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由被执行人履行部分现金后

剩余款项以其经营的白酒以物抵债清偿债务

随后,双方现场清点

按市场价折算并完成交付

至此

全部债务清偿完毕

该案的成功化解

是汇川法院执行局

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

执行干警因案施策

灵活运用“以物抵债”方式

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 | 汇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周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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